关于对鹿邑县在高速路口更名“老子故里”的批评
“老子故里”是个文化名称,也是属地性较强的名称,并不是像注册商标一样,谁先注谁就先得。另外,即便勉强你注册上了,其意义又有多大呢?对你产生的效应又有多大呢?
“老子故里”这块招牌的实质内涵是什么?你们搞清楚了吗?
众所周知,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西方国家都崇尚老子文化,敬仰老子精神,如果你们对老子文化及其精神都不清楚,怎么能让人家信服你?你说你是张三丰的徒弟,你连两个毛贼都打不过,人家还信你是张三丰的徒弟吗?
对于你们的举动我早想发文狠批一通,考虑到我们是受老子文化教育的人,就息怒搁笔了。但是,看着你们为了“索名”,不惜花费鹿邑人民甚至是河南人民的大笔血汗钱!搞了一大堆项目,干什么了你们自己知道。无外乎就是为了吸引世人眼球,或许你们的初衷是好的。文化搭台经济唱戏,也是世面上一贯手法。可是你们忘记了这是“老子文化”,是一个不可强争的文化。你们这样劳民伤财,不顾一切地“索名”,确实有点过分。作为老子的后生,我不得不替他老人家训斥你们几句。同时,有必要给你们补补课。
他老人家在《道德经》里已明确地告诉过你:“不争”!
《道德经》从第三章的“不尚贤,使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;……”;第八章的“上善若水。水善利万物而不争,处众人之所恶, 故几于道。……”
第二十二章的“……夫唯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。……”;第六十六章的“……以其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……”;第六十八章的“善为士者不武,善战者不怒,善胜敌者不与,善用人者为之下,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,古之极。”第七十三章的“……天之道,不争而善胜,不言而善应,不召而自来……”一直到最后一章的“……圣人之道,为而不争。”
我随便理一理就可看到:从头至尾都在讲“不争”,可是你们恰恰视而不见,是问:这样还能举得起这块“老子故里”的招牌吗?你们要是把这几章学透了,也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。自己犯点错误倒也没啥,关键是怕有辱老子圣名!
另外,《道德经》全篇才5000多字,字字玑珠,句句精典。应该说通篇没有多余的字。为何老子却写了近250个“不”字呢?大多数人可能没有察觉其中的奥秘,但对于研学《道德经》的人来说,对此都该有些想法吧?其深意也当彻悟才可明白。
所以说,你们只争“招牌”没有多大用处。
我想提醒你们的是:
一是要放大格局,敞开胸怀;二是要对老子文化的理解还应提升一下高度,钻研一定深度!一句话,要在格局、胸怀、高度、深度上下功夫!有没有“老子故里”这块招牌不重要,重要的是对“老子文化”掌握了多少?其精髓部分又用到了多少?并以此来为辖下子民造福了多少?
我想奉劝你们的是:
“索名”之路你们是误入歧途,也不能怪你们,怪也要怪古代史官不慎,再者就是你们对老子文化没有悟透,急于求成所至。你们不妨停下来换个思路,或许比这条路更通达,更光明。
老子文化博大精深,多学,多悟,用好,用实,利民,利国。(胡国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