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同意涡阳县接受大陆以外地区捐资的批复》(1992〕皖文物字第002号
涡阳县人民政府:
为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,弘扬民族文化,保护历史文化古迹,你县准备接受以台胞马炳文先生为首组织的“大陆以外地区重修老子中太清宫筹委会’捐资修复老子故里天静宫事,经请示国家文物局,已批复同意,现将批复文件((92)文物计字第26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安徽省文物局
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五日
报:省人大教科文委员会、省政府办公厅
抄:阜阳行署文化局、涡阳县文化局、涡阳县文物管理所。
附件:国家又物局:同意涡阳县接受大陆以外地区捐资的批复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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